第32章 值得吗? 溯时
可没想到,在电视城楼下等待了将近三十分钟,他竟叼着一根烟出现了。
“你们看,他作恶多端,连上天都在帮我。”
那天杨梦雪手中夹着一支烟,在谷长风面前侃侃而谈,演得滴水不漏。
明明恨他入骨,却能装得像个真正的记者,将早就准备好的消息带给他,说得顺理成章。
“当然,他不一定会信我。我还备了后手,想着尸体被发现前,他总会入局的。哪知道在电视上看那档没人看的灵异节目,他居然真顺着我的话,大谈七月十四鬼门开、冤魂索命。”
“真是高估他了,早知道,根本不用费尽心思,准备这么多套方案。”
“第二天,七月十五,就到姚俊辉了。”
“逍遥自在了十年,也该轮到他了。”
与亲手杀人寻找替死鬼的汪新民,以及指出杨正胜带有凶器的吴美欣相比,姚俊辉的罪孽似乎要轻一些。当年仅凭他的口供,最多只会将杨正胜定性为抢劫或盗窃,不至于判重刑。
“但是,他既然收了那笔脏钱,就别想逃。”
“他当时一口咬定我爸爸双手沾血,为人师表,怎么能这样颠倒黑白?”
“当年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他昧着良心收下汪新民给的封口费。但也是亲身尝过用钱摆平一切的滋味,知道钱有多重要,他转行做了补习老师。”
《纵横晚报》那张记者证,在接近姚俊辉时,她也用上了。
姚俊辉是有名的补习天王,这些年接受媒体采访,早已见怪不怪。杨梦雪提前几天踩点,在他下班路上徘徊,打消了他的戒心。
“他说自己很忙,采访只能安排在早上。在他家楼下,或者补习机构楼下的咖啡室。”杨梦雪神色漠然,“我说,不如直接去他家里采访,更加安静,也方便他。姚俊辉直接就答应了。”
“那天去时,我特意穿了双高筒靴,还带了一对即弃胶鞋套。我跟他说,长靴系着鞋带,换鞋很不方便,干脆就穿鞋套,反正也能防脏。”
“姚俊辉倒确实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他家收拾得干净,见我不愿意换鞋,眉头拧了一下。但好在最后,他还是没说什么。”
儿时,杨梦雪总爱守在父亲身旁,看着他做叮叮糖。
最初成型的糖块又大又硬,还很重,需要用大号的铁凿敲碎。再到带出去摆摊卖时,才换成小巧一些的敲糖工具。
那天,杨梦雪背着一个帆布包,包里就藏着一把铁凿。
她目测过姚俊辉的身高体型,以他的力量,必然比吴美欣难对付。那些所谓的忏悔,不过是同样的说辞,她不需要再听那些假惺惺的自我剖白,甚至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趁他转身时,直接举起铁凿,狠狠砸在他的后脑。
铁凿的尖头狠狠落下,一下、两下、三下……
杨梦雪根本不记得自己砸了多少次,只知道鲜血喷涌,溅满她的脸颊和衣服。
杨梦雪交代着这一切。
她并不后悔,反倒觉得,自己来得太晚,让他舒舒服服过了这么多年好日子。
姚俊辉死了,死在攒了越来越多的钱,满心期待再过几年就出国与儿子们团聚、安享天伦之乐的时候。
临死前,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再无力挣扎,看着眼前面无表情的年轻女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杨梦雪慢慢脱去他的衣物,为他换上提前备好的大号红色风衣。
“姚俊辉是人人敬重的老师,体面一辈子,说的话所有人都愿意信。”杨梦雪语调冰冷,“而我爸爸,没有读过书,只是个街边摆摊的小贩,所以他天生会偷、会抢、会杀人。”
“既然姚俊辉用他的体面害人,那我就毁掉他的体面。红色风衣下赤身的补习天王,够难堪吗?我要让他在死后被谣言缠身,身败名裂。”
杀死姚俊辉,处理好自己留下的痕迹后,杨梦雪猛地将梳妆镜推倒,压在尸体之上。
而后她换上带来的干净衣服,转身出门,避开电梯,顺着消防楼梯离开。
“谷长风呢?”黎珩问,“为什么没对他下手?”
“那个江湖骗子?”杨梦雪嗤笑一声,眼底满是鄙夷,“对他这样无牵无挂的人来说,一刀杀了,反而是便宜他了。我要让他从落魄爬到风光,再在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狠狠摔下来。让他后半辈子都在牢里度过,日日悔不当初。”
当年,谷长风戴着一副墨镜,坐在庙街摊位前装成世外高人的模样。
而如今,她看着高调的谷长风在镜头前狼狈被捕,脸上褪色褪尽,心中只有说不出的畅快。
“我妈妈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是自小家境不好,没读过几年书。那时她走投无路,找不到任何救爸爸的办法,只能把家里压箱底的钱都翻出来,零零散散凑了一些,绝望地去找谷长风,求个转运的办法。可那个骗子说,我们家迎来血光之灾是注定的。不是应在她身上,就是应在我身上。”
“妈妈偏偏信了他的鬼话。如果连我也出事,她会承受不住的。”
“所以那天半夜,她悄悄出去了,再也没回来。”
说到这里,杨梦雪安静了许久,垂下眸,眼底有泪光在打转。
方芷珊给她递了一张纸巾。
“其实他也该死。我想过最好的办法,是等他刑满释放,以为重获新生的那一天,再一刀捅死他。可我没机会等到那天了。”
杨梦雪沉默着。
直到片刻之后,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轻轻擦去眼角的泪痕。
“对了,还有。那天囡囡跟我说,她要画画,帮madam姐姐破案。”杨梦雪的话题,又回到那个孩子身上,“我主动帮她打了报警电话,只是因为担心她说出不该说的话,全程在旁边守着。我实在没想到,她记性这么好,我的手袋平时都放在储物柜,她可能只见过一两次,没想到,竟然有印象。”
杨梦雪清楚谷长风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愚蠢、贪财,破绽百出。只要稍加引导,就会成为警方的嫌疑人。但是,她的目的从不是让谷长风背下罪名,同时自己全身而退。
如果只是纯粹的杀人泄愤,她不必费尽心思策划这一切。她要的,是重启十年前旧案,让所有人知道当年的真相。
“我不止一次想过,这场复仇的终点,应该落在囡囡身上。甚至直到今天早上,我还是这么考虑的。”
在两起恶性凶杀案后,一个女童的死亡,足以引爆全城的热议和滔天舆论。
然而到了最后,她收手了。
十年前,她是一个无辜的孩子。
十年后的今天,囡囡对一切并不知情,同样无辜。
至此,杨梦雪坦白了自己的所有罪行。
“该说的我全都说了。”她抬眼看向黎珩,仍旧关心同一个问题,“我爸爸的案子,真的可以重启吗?”
“我们会正式落案起诉你多项谋杀罪名。”黎珩缓缓道,“同时,沙田警署会立刻启动流程,重启旧案。”
听完这话,杨梦雪轻轻点了点头:“希望警方真的能做到,而不是像当年那样,草草结案。”
一旁的方芷珊攥紧笔,看着眼前的她,终于忍不住,小声问了一句:“这样值得吗?”
她那么年轻,有高学历,继承了养父巨额的遗产,人生本该一片光明。
哪怕执意翻案,也可以走正规程序,堂堂正正为父亲杨正胜洗去冤屈。
但她偏不。
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让吴美欣和姚俊辉,付出生命的代价,以暴制恶。
“真的值得吗?”方芷珊轻声重复了一遍。
“每个人想法不同,活法也不同。”杨梦雪在许久之后开口,“对我来说,是值得的。”
“唯一的遗憾,是汪新民不是死在我手里。”她抬起头,“他才是一切罪孽的源头,我本来应该亲手了结他。”
杨梦雪的语气无比决绝,像是早已在无数次午夜梦回时,反复拷问过自己。
真的值得吗?
她的答案,从未动摇。
……
案件终于彻底收尾,整组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总督察潘立勤笑得眉眼舒展,是难以形容的灿烂。
说来也奇怪,明明是一样的西装,一样的发型,就连皮鞋都同样锃亮,上午他看起来像个倒霉蛋,此时却瞬间意气风发,神清气爽,就算是立马把他送去录《警训》,都不需要请妆发师特意整理打扮。
用潘sir的话来说,这大概就叫人逢喜事精神爽。
a组的欢呼声此起彼伏,吵得隔壁b组全员一脸不快,干脆烦躁地甩上办公区大门。
可门能关上,a组闹哄哄的声音却半点都挡不住,顺着门口飘散,让人眼馋。
“话又说回来,下午茶吃点什么好?要好好庆祝一下!”
“我听说半岛酒店的鹅肝酱松露卷也不错。”
“还是上次的燕窝羹滋润……不如这次换个龙眼炖雪蛤膏?我阿妈昨天说我眼底发青,要喝点美容养颜的,好好补一补!”
一道道声音,也不知道有多张扬气人。
黎珩看着这一幕,眼底染了几分笑意。
沈之澄也在笑,直到直勾勾的目光都落在他脸上。
“我请客?”
黎珩顺势道:“多谢少爷。”
“说了不许再这么叫我!”
“都别跟我抢。”潘立勤笑着摆手,“这次肯定算我的。”
“别开玩笑了,要是我们潘sir请客,怎么可能只请下午茶这么寒酸!”
“那个就叫庆功宴了,不叫下午茶。潘sir请客,当然要吃顿好的,犒劳下大家!”
“我想吃上次那家阿姐打边炉,怎么样?”
“懵仔,你痴线啦!阿姐打边炉有什么好吃的?”
“我们不要乱给意见了,潘sir有自己的安排。”老游一本正经道,“他肯定要call海鲜酒楼订位,鲍参翅肚那种……”
潘立勤素来大方,下属们起哄什么,就答应什么,嘴角已经咧到了耳后根。
热热闹闹的笑声再次传开。
黎珩站起身,开口道:“下午茶的事先放一放。下午大家就——”
所有人脸上的笑意瞬间僵住,心头生出不详的预感,屏住呼吸等下文。
难道结案还要赶报告,顺便开会复盘?
“下午大家就——”黎珩话锋一转,唇角微微抿起,“全都回家睡觉。”
话音落地,办公室的欢呼声瞬间爆棚。
警员们一句话不多说,飞快收拾桌面,一窝蜂往外冲。
潘立勤伸手要拦:“喂!喂!站住,跑什么跑——”
“潘sir,不如安排b组顶班值守。”黎珩打断他:“我们全员熬了一夜,铁打的也撑不住。”
说完,她不等回话,转身离开。
带领全组人破了大案的黎督察,有足够的底气,这样的安排,完全是理所应当。
只有隔壁b组的警员们,一个个怨气冲天。
“谢sir,凭什么啊?”
“a组潇潇洒洒去调休,我们就要辛苦顶班,真是不公平。”
“他们立功,我们背锅,哪有这样的道理!”
“有什么办法?”谢sir面色难看,没好气道,“你们也破个重案,给上头看看!”
……
黎珩和沈之澄一同走出警署。
之前一心扑在案子上,思路不敢有任何放松,神经紧绷,甚至带着些亢奋。
直到如今案子告破,侦查阶段最后的审讯工作也告一段落,倦意和疲惫瞬间才涌了上来,姐弟俩快要散架。
一路走回家,黎珩和沈之澄的双脚仿佛踩在棉花或云朵上。
脚步虚得快要飘起来。
好在警署离他们的住处不过半条街的距离,摇摇晃晃,总算飘回了家。
搭电梯上了顶层,他们各自拿着房门钥匙,半眯着眼睛,累得都快对不准锁孔。
沈咏璇闻声开门,双手抱臂,懒洋洋地倚着门框。
一眼看见两人的模样,她眉心微蹙:“哇,你们怎么熬成这样?”
要不美容觉被称之为美容觉呢。
就连年轻人,也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连轴转,熬得脸色憔悴。
“姑妈。”沈之澄喊了一声。
沈之澄从前一直被失眠困扰,可现在脑袋昏沉。他敢肯定,自己现在只要一沾到枕头就能睡觉。难道是之前太清闲,早该找个班上了……
沈咏璇打量着二人,慢悠悠地开口。
“什么案子要连夜去破?”
这时,沈之澄的手提电话铃声响起。
他看了一眼,是爷爷打来的,大脑停转,没来得及比一个噤声的手势。
沈咏璇挑眉:“是不是要上案情简报会?别像这样,穿得破破烂烂。”
沈之澄捂住听筒,压低声音敷衍:“爷爷,没什么人,你听错了。”
三两句应付完沈崇年,他飞快挂断电话。
沈咏璇回答自己的问题:“开记者会应该是穿警服。”
沈之澄以前听黎珩说过自己吵。
但一定是因为,那时她还不认识姑妈。
他投去一个同情的眼神,在姐姐的脑子转不动,根本无力回击时,瞬间溜进自己的屋。
“谁都不要来吵我。”沈之澄丢下一句,“我要睡到天亮。”
从天亮睡到天亮。
“咔嗒”一声,沈之澄轻轻带上门。
黎珩也转身,进了屋。
屋子里淡淡的香氛气味,弥漫着安神气息,而那唱片机流淌的悠然旋律,则像是在给她紧绷了一夜的神经轻轻按摩。
沈咏璇轻盈的步子在屋里转着,等到再经过黎珩的卧室门口时,看见人已经蜷在被窝里。
难得的,她没有出声打扰,连拖鞋落地的声响都刻意放轻一些。
沈咏璇从客厅走去客房,又转进卫生间,踩着黑胶唱片慵懒的调子,进了黎珩的房间。
“啪嗒——”她的手优雅落下。
“小小年纪,不懂享受。”沈咏璇转身离开,随口道,“十五分钟后我再过来。”
黎珩已经睡下。
迷迷糊糊间,摸了摸自己突然变得冰凉凉的脸颊。
日子确实好起来了。
梦里,她居然在敷面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