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梅菜扣肉+莲藕酿肉+山药炒木耳(2)  玉柒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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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吃了。

怎么可以做到这肉完全没有任何的腥味,而且炖煮得那么入味,味道还调得那么好的?

猪肉和牛肉,他一直都更喜欢吃牛肉,总觉得猪肉的口感和味道不如牛肉。

猪肉很容易就做得柴,他牙齿不好,吃起来容易塞牙,而且猪肉的腥臊味不好去,再加上牛肉吃起来还有股奶香味,这两者相比较起来,柳树是肯定投牛肉一票的。

但是,今天,他要摒除自己对猪肉的偏见,不是猪肉不好吃,只是他做得不好。

莲藕酿肉里塞的也是猪肉馅,柳树往嘴里塞了一块,才嚼了几下,她就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好吃。

猪肉,在会做饭的人手里,就是肉食届的神。

莲藕用淀粉水勾过薄芊,调的味道也好吃,但是丝毫不影响一口咬下去的清脆。

里头的肉用马蹄调过,一样时不时带脆扣,一整个暴风吸入,好吃到不行。

莲藕清脆,马蹄清爽,肉馅调得也是恰到好处。

一点也没有肉的腻味,吃完只觉得满口留香。

柳树的嘴巴大,一口一个直接闷了,还真亏得她姐给他多打的一碗莲藕酿肉,不然还真不够他吃。

两个猪肉做的菜下肚,柳树现在敢拍着胸脯说:他不是不爱吃猪肉,他只是不爱吃做得不好吃的猪肉。

没多一会,梅菜扣肉和莲藕酿肉都被他给吃完了,柳树看了看和胡萝卜炒在一起的山药和木耳,皱了皱眉头。

胡萝卜的味道他是真不喜欢,就觉得很冲。

山药和木耳他本来是挺爱吃的,但是炒在一起,他觉得这两个都沾染了胡萝卜的味道,都不想吃了。

但是,这是春晓姐做的。

想了想刚刚吃的梅菜扣肉和莲藕酿肉,她做的就没不好吃的吧……

再说,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食堂贴的标语还在那呢!

而且,就在他刚刚吃饭的时候,孩子们也都浩浩荡荡来了食堂吃饭。

现在大家正开心地吃饭呢。

好多小孩子的勺子里,就放了胡萝卜,往嘴巴里送。

他想起了他姐说的“我们食堂三岁的小孩都不挑食了”。

柳树悄悄往他姐工作的窗口看了过去,他姐在那支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呢!

像个摄像头一样,要是他不把这给吃了,那以后这个事情会在有事没事的时候,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戚造访的时候,被他姐无数次不经意地搬运上饭桌,成为家族亲戚大家酒足饭后的谈资,还有亲戚们教导熊孩子时的反面教材。

长痛不如短痛,柳树眼睛一闭,还动用了捏鼻子的度假秘诀,想趁嘴巴还没发现胡萝卜的存在时,快速把它给送到肚子里去。

柳树视死如归地把一筷子的胡菠萝连带山药和木耳一起送进嘴里去。

但是,他嚼了几下,突然睁开了眼睛,眼前一亮。

这胡萝卜不难吃!

这山药和这木耳也没有被胡萝卜玷污。

三者相辅相成,都是清淡口的,山药绵糯,带着马蹄般的清爽,木耳脆弹,如海蜇一样弹牙,春晓姐炒得很清淡,食材足够好,吃的就是食材的原汁原味。

但是,在这两者的衬托下,胡萝卜原本独特的味道居然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似乎没那么重了,又似乎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奇了怪了。

难道是刚刚肉吃多了,所以现在味觉还没恢复正常?

吃不出胡萝卜的味道?

柳树决定再吃一口试试。

这次他不用掩着鼻子了,也不用闭着眼睛了,大大方方吃了下去。

嘿,居然还不错。

他一口接一口,今天的胡萝卜仿佛不是胡萝卜,而是一个他爱吃的蔬菜。

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所有的菜都吃完了,胡萝卜也吃完了,他甚至还打了个饱嗝。

好吃!

柳树看着空荡荡的盘子,陷入了沉思。

所以,这些年他对胡萝卜的讨厌算什么?

算他错过了这么多年的好吃的胡萝卜吗?

所以,他根本没什么不爱吃的,只看这东西是谁做的,做出来的味道如何。

柳树再看了看窗口那,他姐在专心工作,已经没再看他这边了。

不远处的孩子们,都在开开心心吃饭。

好羡慕他们啊!

不是因为他们年轻,而是因为他们居然在春晓姐工作的幼儿园读书,可以吃上这么美味的食堂。

要是他可以来这上幼儿园,或者春晓就哦可以去他的发廊旁边开个饭店,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看,不远处的那些小孩子,吃个饭都笑的那么开心,一定是每天都吃这么好吃的食堂给幸福的。

文馨今天吃饭确实开心。

因为今天吃的每个菜都是她喜欢的。

尤其是莲藕酿肉,她好喜欢。

每次吃莲藕,都特别开心。

就是,埋头吃饭的时候很快乐。

抬头的时候就不开心了。

今天吃饭,于骁坐在了她对面。

于晓看她抬起头来,还赶紧傻憨憨地朝她笑了笑。

时文馨赶紧低下头来继续吃饭。

之前于骁就奇奇怪怪的,总是在她的桌子上放好吃的,有时候是饼干,有时候是糖果,有时候是牛奶。

她不知道于骁要做什么,所以这些东西她从来都不碰。

就放在她的课桌柜子里。

可能是恶作剧吧!

毕竟于骁是出了名的喜欢恶作剧的调皮捣蛋的学生。

但是,她不吃,于骁却还是继续送,东西越堆越多,文馨的柜子里终于放不下其他的东西了。

甚至她自己的课本都放不下了。

她以为她不搭理,于骁就会觉得没意思,也会停止这种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觉得幼稚的行为,但是,于骁还是继续给她送。

今天早上,时文馨只能拿了个袋子,把这些零食饮料都给装起来,小小的身板提起这袋子的时候还有点吃力。

宋轩铭看到了一下子站起来把她手里的袋子给接了过去。

文馨甜甜一笑,“谢谢轩轩哥哥。”

两个人很有默契,都不用时文馨说什么话,宋轩铭就知道跟着她就行了。

文馨走到了于骁的桌子前,于骁正在折纸,折的都是小元宝,每次给文馨的零食里还会带着一只,他不爱学习,折纸上倒是没写什么,

看文馨过来主动和他说话,于骁激动得手一用力,那个折纸破了。

宋轩铭把一袋子吃的用力一提,给他放在了桌子上。

于骁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

“文文,这些你不爱吃吗?那你说说,你喜欢吃什么,我让我妈妈买你喜欢吃的。”

时文馨却是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

“你想干嘛?我不要你的零食,不要再送了,我的桌子放不下了,谢谢。”

就这一眼,还有这句话,让于骁一下子明白过来,时文馨就没吃过他给的东西。

他看了看桌子上宋轩铭放下的那袋子吃的,沉甸甸的,要是文馨自己,怕是都扛不动。

居然一点也没吃过。

于骁站起来,坐着他比文馨还矮,说话实在是太没气势了。

但是他才刚刚站起来,宋轩铭就快速上前一步,挡到了时文馨前面。

这让于骁又受伤了一次。

为什么文文和宋轩铭的关系就那么好呢?

宋轩铭还不会说话呢!

“我不明白,我想和你做朋友,也不可以吗?”

一句话把文馨给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所以,送那么多吃的,是为了和她做朋友?

“我不要了这些吃的,谢谢,我都没位置放课本了,我也不用朋友啦,谢谢你的喜欢,但是我已经有很多朋友啦!”

这个班里,她就有三个朋友了,万乐是一个,星兰是一个,轩轩是一个。

“可是我……”

于骁的话还没说完,文馨就走了,上课铃已经响啦!

但是现在,吃午饭,于骁又坐到了她对面,还一直见缝插针地和她打招呼。

*

今天开始得早,终于也比较早写完啦!!

天气真的好热,大家注意防暑。

来看看我的预收消暑吧,《产科大佬,精通婴语[九零]》一代产科大佬,救了无数婴儿,成为他们的干妈,文案如下:

产科圣手路均安一朝猝死,穿到了九十年代一个小诊所的综合科。

破败的科室,落后的设备,昏暗的灯光和年轻的她。

产妇叫喊的声音已经撕心裂肺,疼得就要晕过去了。

“不是,这么年轻的女孩子,都没生过孩子,哪里就懂接生了?”

她那不靠谱的男人却还在瞎嚷嚷。

“啊,这个脐带绕得我喘不过气来了,妈妈,快救救我。”

路均安突然听到了小孩子的声音,举目四望,除了产妇肚子里的那个,现场哪里还有小孩子?

产妇已经疼得翻白眼,再等下去怕是一尸两命了。

路均安当机立断,快步上前,把男人推开,产妇推进去病房里,帘子一拉,就开始接生。

没有专业的助产器械,没有剖宫产设备,路均安靠着听肚子里的娃说的话,把这对在鬼门关上徘徊的母女给救了回来。

“也就是运气好,刚好给救回来了,怎么是个女娃呢?如果不是这么年轻的丫头发生,肯定是个带把的。”

路均安静静地看着这男人表演,什么也没说。

又看着这男人被醒来的产妇给离婚了。

“你哪里在乎过我们娘俩的生死?要不是这小姑娘,我们都没命了。”

“你家有皇位要继承,去找个可以给你生男娃的吧!我要和你离婚。”

这可是九十年代。

惊天大新闻快速传遍了十里八乡。

路均安默默给产后虚弱的产妇送上一杯红糖水。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这小姑娘,年纪轻轻,还能接生。

后来,这片地头上,有无数的孩子,管这个年轻的姑娘,叫干妈。

感谢她给了他们看这个世界一眼的机会。

(文案待修改,想写一个年代乡村背景的女产科医生奋斗的故事,在计划生育的时代,男尊女卑的时代,设备落后的时代,如何解救了众多差点难产的产妇,让更多的孩子看到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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