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李怀沙
('了一杯。
等了几分钟,林栖手里也被塞了一杯。
奶茶到手时还是热的,冰冷的手指贴着奶茶杯,似乎驱散了一点寒冷。
“这到底买了多少杯啊……”
“全城的奶茶店都被迫加班了吧……”
“我刚刚去看,全部奶茶店都爆单了,现在下不了单。”
“这得多少钱啊?”
……
粉丝们拿到了奶茶,欢呼雀跃,又燃起了希望。
林栖也稳住了心思,吐出一口气,眼前缭绕着一圈白雾。
他本来想喝奶茶,低头看着奶茶杯子上印着的爱心,没忍住抿着唇笑起来。
算了,不喝了。
看在奶茶的份上,再等一会儿吧。
随着时间推进,队伍变得越来越短。林栖手里奶茶冷掉了,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凌晨了。
时间太晚,许多人熬不住选择了离开。
林栖心跳越来越快,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春心萌动,光是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脸红心跳。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
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做人要有出息,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
不能当奶茶哥!
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先生,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我们给您换一杯。”
说着,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
林栖没拒绝,他不是很爱喝奶茶,不过想是拿来暖手,“谢谢。”
他生的乖巧,圆润的杏眼,唇红齿白,眉目清秀,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
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
林栖对着他笑。
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
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屋内气温骤升,不再冷得跺脚。
林栖松了口气,抱着奶茶,前面也就几个人了,很快就能轮到他了。
他偷偷地看梁雁。
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手腕露出来一小截,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
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遮住了一小半眉目。
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
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
他签了太多份,手腕有点酸痛,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谢谢你的喜欢。”
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我……你一定要好好的,祝你、祝你幸福!”
梁雁弯起眉眼,“谢谢。”
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
好想咬一口。
以前梁雁跟他上床,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故意咬出血,就想留下来印子。
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允许他咬,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
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赶忙移开眼,不敢再多看。
又签了几个,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
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
骨节分明,指骨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
握着笔,流畅流畅签下名。
随意又洒脱。
梁雁吻他的时候,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
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
林栖呼吸一窒,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明信片,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声音颤抖,“……我也想要签名,特签可以吗?”